“轻微污染!中度污染!!重度污染!!!新疆首府乌鲁木齐大气污染连续数日逐渐升级。”据乌鲁木齐市环境监测中心报告:2006年入冬以来,乌鲁木齐污染天气频繁,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厚达千米的逆温层,像个大锅盖,悬浮在乌鲁木齐上空,阻碍了污染物扩散。2007年1月,乌鲁木齐市空气质量为5级重度污染的就达10天,是全国大气污染最严重的城市之一。这一状况是岁末疆内外媒体广泛报道的内容,也是首府市民忧心、人大政协会上代表委员热议的焦点。我们的环境到底怎样?怎样看待人与自然的关系?如何加强环境治理和保护,保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已成为全疆各族人民日益关注、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的问题。
建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关系,是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重要目标。什么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呢?就是人类要在不断认识自然规律的基础上,在通过对自然物质进行加工以创造财富、提高人类生活质量的过程中,保护和优化自然生态。具体地说,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是要做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