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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创全区民族团结和“双拥共建”工作新局面

2007年09月06日 16:14:08 稿源: 天山网原创 发表评论 订阅新疆手机报

    第一,做好民族工作,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新疆有47个民族成份,少数民族人口占自治区人口的60%。做好民族工作,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巩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要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文本框: 党的第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明确指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使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这反映了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基本经验,反映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民族工作的时代要求,也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新疆是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少数民族人口占相当大的比例,我们必须从民族问题的角度来深刻地思考地区发展问题。贯彻落实“十一五”规划,必须时刻牢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这个根本目标,真正把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摆在现阶段民族工作主要任务的位置上。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坚持国家帮助、发达地区支援和自力更生相结合。文本框: 五个统筹 是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即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是新一届党中央领导集体对发展内涵、发展要义、发展本质的深化和创新,蕴含着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均衡发展、可持续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科学发展观。 一方面着眼于抓住西部大开发的机遇,用好用足中央和全国支持新疆加快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另一方面着力于新疆各族干部群众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振奋精神、真抓实干、自强不息,努力开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建设现代化新疆的崭新局面。

    要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把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公民道德教育的全过程,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使全社会牢固树立民族团结的思想观念,使各族群众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坚持不懈地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以及民族基本知识的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增强珍惜和维护民族团结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尤其要在各族青少年中开展多种形式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使“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观念深深扎根于各族青少年心中。继续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鼓励各民族相互学习、相互交流,实现和谐相处、共同进步。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要讲原则、讲法制、讲政策、讲策略,严格区分矛盾性质,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不能把涉及少数民族成员的一般民事纠纷和刑事案件都归结为民族问题。对于人民内部矛盾,要采取教育、疏导、化解的办法来解决,同时要加强对各族群众的法制教育,帮助他们学会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做知法守法的公民。凡属违法犯罪的,不论涉及哪个民族、信仰何种宗教,都要依法处理。对于极少数蓄意挑拨民族关系、破坏民族团结、制造恶性事件的犯罪分子,要坚决依法打击。要积极开展扎实有效的工作,广泛发动各族干部群众,依法打击民族分裂主义势力及其活动,坚决抵制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问题进行的渗透、破坏,牢牢掌握斗争的主动权。

胡锦涛总书记亲切接见卡德尔老人(图片来源:新疆日报网)

    卡德尔•巴克是新疆库车县阿格乡栏杆村村民,他坚持39年纪录解放军为村里做好事的日记,1026篇日记记录着同一个主题:共产党好,解放军亲。1967年冬天,卡德尔写下第一篇日记时,年仅33岁,如今他已年过古稀,须发斑白。2004年老人突发脑溢血,留下后遗症,无法再动笔了,他就叫小儿子热合曼续写日记。一篇篇日记像一朵朵绽放的雪莲花,诉说着边疆军民的鱼水深情,成为新疆民族团结和双拥共建的生动教材。胡锦涛总书记接见卡德尔•巴克时,紧紧握住老人的手亲切地说:“39年来,您写下千余篇日记,真实记录了解放军的爱民行为,充分体现了人民群众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军队的真挚情怀,为加强军民团结、民族团结作出了积极贡献。我们感谢您,并要向您学习。”

    要继续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一项基本制度,是党的民族政策的制度化和法律化。实践证明,这一制度符合我国国情和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具有强大生命力。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必须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推进民族区域自治法制化、规范化。要大力加强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学习、宣传、教育,使各族干部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对民族区域自治法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遵守执行法律的自觉性,充分发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用足、用活、用好国家赋予民族地区的各项优惠政策和自主权,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同步。同时,不断健全民族工作方面的法制,完善同民族区域自治法配套的法规体系,因地制宜地制定或修订地方性民族区域政策法规,立足实际,着眼全局,使民族政策的制定、贯彻与改革的目标和进程相衔接,用政策和法律的力量,不断推动我区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政策,正确处理民族问题与宗教问题的关系。民族问题在一些地方往往与宗教问题交织在一起,如果对宗教问题处理不慎或不当,也会影响民族关系。新疆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有8个,人口约800万,且伊斯兰教族教一体的现象比较突出。由于宗教信仰不同所引发的民族关系问题在新疆地区尤为突出。一些教徒往往强调自身宗教的正统性,人为地把自己信仰的宗教与其它教派对立起来。另外,国际反华势力和民族分裂主义分子总是打着民族和宗教的幌子,到处煽风点火,欺骗和麻痹各民族群众。因此,正确处理好新疆地区的民族宗教问题显得极为重要。要处理好民族问题与宗教问题的关系,就要全面贯彻和落实党的宗教政策,坚持独立自主办教的原则,尊重少数民族群众的宗教信仰自由,积极引导宗教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相适应,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提高宗教部门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

    要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全面培养提高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的素质。制定实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规划,进一步完善少数民族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进和完善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的途径和方式,为少数民族干部锻炼成长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加强少数民族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少数民族干部培训力度,继续加大少数民族干部学习培训、交流锻炼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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