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中国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以全票通过“人类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的时候;当高昌故城年复一年,向人们默默“诉说”久远的西域故事的时候;当英雄史诗《江格尔》在草原深处悠悠回响的时候;当气质独特的和田玉穿透万年风云,呈现美轮美奂“容颜”的时候……新疆,以其动人心魄的文化神韵深深吸引了人们的目光。然而,拥有深厚文化资源与广阔发展前景的新疆,今天的文化产业发展并不尽如人意。新世纪新阶段,新疆文化产业发展的现状如何?制约新疆文化产业发展的因素何在?怎样实现新疆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全面协调发展……这一系列问题,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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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部门的区分
凡国家兴办的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科技馆、群众艺术馆、美术馆等为群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单位,为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通讯社、重点新闻网站和时政类报刊,少数承担政治性、公益性出版任务的出版单位,重要社会科学研究机构,体现民族特色和国家水准的艺术院团,实行事业体制,由国家重点扶持。其他艺术院团,一般出版单位和文化、艺术、生活、科普类等报刊社,以及新华书店、电影制片厂、影剧院、电视剧制作单位和文化经营中介机构,党政部门、人民团体、行业组织所属事业编制的影视制作和销售单位,逐步转制为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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