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文化产业发展的现状表明,文化产业还没有成为新疆经济增长的新亮点,还不能为构建和谐新疆注入强大活力。在忧虑中,我们不难发现,制约新疆文化产业发展的因素主要是:
思想观念依然滞后。我国改革开放近30年的实践已充分证明,改革要推进,观念是先导。观念新,则事业旺、产业兴。然而,在今日新疆,以发展文化产业为代表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的文化发展观仍然未被普遍地理解、认同和接受。一定数量的干部群众依旧坚持文化只具有产生社会效益的功能,依然过分强调文化的意识形态属性;相当数量的干部群众对文化的产业属性认识不清,不了解文化能创造出巨大的经济效益,不了解文化产业在世界发达国家、在我国发达地区、以及在西部欠发达的云南,陕西等省份蓬勃发展的状况;相当数量的干部群众不清楚什么是文化事业,什么是文化产业;一定数量的干部群众仍旧认为文化企业的所有制性质是能否保持社会意识形态大方向的决定性因素;相当数量的,就职于传统文化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对于本单位的改制、对于单位及个人的未来发展,存在着较大的顾虑。
文化体制改革难度颇大。实践证明,我国旧有的文化体制束缚了艺术生产者的手脚,阻碍了文化资源的优化组合,致使有市场竞争力的文化产品和相应的输出制度严重缺乏。因此,我国文化体制改革势在必行,也恰逢其时。然而,从目前的运作方式看,自治区已改制的文化事业单位实际上仍保留着“双轨”运作的方式。就是说,这些单位在注册为企业法人的同时,还保留着事业法人的“身份”,从而实行着“事业型企业化”运转,同时享受着“事业”的待遇和企业的利益。进一步地,从目前的利益格局来看,由于配套政策、体制环境等方面还存在问题,现阶段新疆的企业和事业单位,在利益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因此,文化事业单位的人员普遍认为事业单位收入有保证,社会保障运行很规范;如果转制为企业,自身的损失很大。这一切都意味着,新疆的文化体制改革终将体验“痛并快乐着”。
外部环境尚未优化。发展文化产业,必须有良好的外部环境作保证。有利于文化产业发展的外部环境,主要包括政策环境、市场环境、人才环境。政策环境方面,目前新疆运用国家现行文化产业政策的幅度还不够大、程度还不够深;对文化产业总体发展战略和规划还缺乏考虑;文化法规侧重于规范、控制,过多强调“禁止性”、“惩罚性”,还缺乏鼓励发展文化产业的条款。市场环境方面,由于行业垄断和地区分割仍未打破,自治区文化资源的配置还不够优化;文化产品的流通还不够充分;文化企业的公平竞争、健康有序发展还难以彻底实现;对农村文化市场的开拓,还未完全进入人们的视野。人才环境方面,文化经营管理人才匮乏是现阶段的突出问题。以书画经纪人为例。近年来,新疆书画界涌现出了一大批在全疆乃至全国叫得响的书画家,内地许多书画爱好者纷纷慕名前来购买他们的作品。然而,由于缺少书画经纪人,新疆的书画市场至今仍是小规模、集会式、各自为政。多年来,多数书画家的作品都是在小店内小量流通,这往往造成许多艺术品“深藏闺中”,空有品质,无人问津;同时,也使得新疆经纪人队伍难有生根、发芽、成长、壮大的沃土。此外,目前新疆为数不多的文化产品经营者又多为“半路出家”,专业化的知识和运营经验在他们身上没有呈现出和谐统一的状态。这些从业人员或是只知道文化艺术方面的专业知识,缺乏经营管理知识;或是只对一般的市场有一定了解,却不熟悉文化市场的客观运行规律和经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