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语”教学是一项新工程,没有成熟的理论和现成的经验可供借鉴。新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积极实践,不断丰富和拓展了“双语”教学的内容和形式。如和田地区采取将小学六年制改为五年制,小学开设汉语加强班,初中增设一年“双语”预科的做法,为初中实施“双语”教学奠定了基础。克拉玛依市、伊宁市和伊宁县从小学一年级推进“双语”教学,积极推进学前“双语”教育。随着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全面实施,许多少数民族中小学已经在尝试运用网络技术和现代教育手段,提高“双语”教学效果,实现优质“双语”教学资源共享。各地还通过对口支援关系,积极谋求与内地学校的合作。如克拉玛依市与中央民族大学附中、南京教育学院附中联合开办了少数民族高中班,拓宽了“双语”教学的渠道。此外,“十五”期间,许多地区把民汉合校作为推进“双语”教学的有效形式,纳入中小学布局调整的总体规划全面推进,巴州、博州在县(镇)建立的民汉合校已占80%左右,阿克苏地区在县、乡(镇)以下建立的民汉合校已达20%以上。
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还高度重视“双语”教师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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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3年9月开始,以实施国家《支援新疆汉语教师工作方案》和《新疆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工程》为契机,自治区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有目的地开展“双语”教师培训工作,在三年时间里,已安排6385人参加“一年制”的“双语”教师培训,3669人已完成培训任务,2716人正在培训。在自治区加强“双语”教师集中培训的同时,各地积极组织当地“双语”教师的初级培训工作,如阿克苏地区制定了《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规划》,2004年以来,已培训地区级“双语”骨干教师545人,县市级“双语”教师5000人。伊犁州充分发挥州教育学院、县级师范学校、电大等教育教学资源,全方位培训“双语”教师。各地还积极筹措资金,保障基层汉语培训和“双语”教师初级培训工作顺利开展,为自治区的集中培训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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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教育厅从健全制度入手,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如制定了严格的“双语”教师选拔标准和选拔程序;制定了统一的培训教学计划和管理办法;制定了“双语”教师培训结业考核办法;下发了做好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后教学安置工作的《通知》。为了保证质量,承担任务的16所 培训院校克服各种困难,选拔高水平教师担任“双语”班的任课教师,不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形成了一整套科学、规范的教学运行机制,使培训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经过对受训教师的跟综调查,培训后的“双语”教师,除了少部分没有完成学业外,大部分教师具备了基本的汉语水平和汉语授课能力,回到当地后成为推进“双语”教学的中坚力量。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和田地区的“双语”教学工作主要由培训归来的“双语”教师 承担。培训工作使越来越多的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受益, 在少数民族中小学教师中形成了争相提高“双语”教学水平的良好氛围。与此同时,新疆各地做到了从实际出发,认真贯彻落实“‘双语’教育从小抓起”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学前“双语”教育,为自治区“双语”教学工作的整体推进积累了宝贵经验。一是将民汉合园工作纳入中小学布局调整中统筹安排。如哈密地区对9所公办幼儿园实行了民汉幼儿混合编班;乌鲁木齐市、巴州各县(市)全部幼儿园实现了民汉合园。二是不断拓展幼儿园办园模式。伊宁市、库车县、阿图什市等都不同程度地发展了一批教授汉语的民办幼儿园,虽然规模不大,条件不算很好,但由于教授汉语,吸引了不少当地少数民族幼儿入园。三是努力改善学前“双语”教育办园条件。如疏附县在财政很困难的情况下,投资400多万元兴建了学前“双语”教育大楼。四是不断探索学前“双语”教育的有效途径和办法。如泽普等许多县(市)在乡(镇)以下的民族小学积极创办学前“双语”教学班。五是加强幼儿园汉语师资队伍建设。如伊宁市2004年秋季学年开学,全市民族语言小学学前班辞退了不能用汉语授课的代课教师,聘用民考汉毕业生和能用汉语授课的教师,实施以口语训练为主的学前一年教育等等。

“双语”从娃娃抓起(图片来源:新疆日报网)

“双语”从娃娃抓起(图片来源:新疆日报网)
经过不懈努力,新疆“双语”教学推进工作目前已取得了明显成效。2006年“内高班”农牧区学生突破了50%,“民考民”学生用汉语进行学习和交流已没有障碍,许多“内高班”学校对自治区选送学生的汉语水平给予了充分的认可。我们相信,经过实践中的循序渐进,“双语”教学工作一定能为和谐新疆的建设培养一批又一批“民汉兼通”的少数民族优秀人才。
深度阅读:
司马义•铁力瓦尔地、努尔•白克力:《在自治区中小学“双语”教学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05年12月4日
《自治区关于大力推进“双语”教学工作的决定》(新党发[2004]2号文件)
《自治区关于加强少数民族学前“双语”教育的意见》(新党办[2005]28号文件)
内地新疆高中班网站:WWW.xjb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