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五千年的发展历程中,中华民族形成了优秀的文化传统,为我们留下了丰厚的廉政文化资源。中国共产党的历届领导集体都高度重视廉政建设。毛泽东同志在解放前夕郑重提出两个“务必”,并把掌握全国政权喻为进京“赶考”,提出要考个好成绩,决不当李自成。邓小平同志在改革开放初期高瞻远瞩地指出:“风气如果坏下去,经济搞成功又有什么意义?会在另一方面变质,反过来影响整个经济变质,发展下去会形成贪污、盗窃、贿赂横行的世界。”江泽民同志在中纪委第五次全会上强调指出,“不解决好反腐倡廉的问题,改革发展稳定就没有坚强的政治保证,党和政府就会严重脱离群众,就有亡党亡国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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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公元前十一世纪的周朝,最高统治者就认识到廉政建设的重要性,提出了廉吏的六条标准:“一曰廉善,二曰廉能,三曰廉敬,四曰廉正,五曰廉法,六曰廉辨。”(见《周礼·天官冢宰·小宰》)六条标准都冠以“廉”,目的在于强调“既断以六事又以廉为本”,体现“廉”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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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总书记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强调“要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并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的工作机制,形成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社会在变革,时代在发展,廉政文化建设作为新时期构筑惩防体系的重要任务,必须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浪潮中开展的“有声有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