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以来,全区选派了37020名机关干部驻村帮助指导工作,其中7215名到村任职。目前,仍然在村任职的有3951人,其中担任村支部书记的1393人。村干部队伍知识结构、年龄结构明显改善,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增强。
——自治区拿出1万名编制,用于充实南疆四地州乡镇干部队伍。已选派考录大中专毕业生3090人,留疆战士4920人,充实南疆四地州重点边远乡镇,极大地改善了南疆四地州乡镇干部队伍结构。采取组织选派和社会化配置相结合的方式,为街道社区充实了一万多名人员,社区工作者队伍的力量得到加强,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近三年来,全区发展农民党员4077名,占发展党员总数的30.5%,其中30岁以下的占37.3%,中专、高中以上学历的占41%,农民党员队伍不断壮大,结构趋于合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越来越突出。
——2002年以来,自治区财政下拨5400万元专项经费,加强县乡两级党校建设。各地共培训村干部39.6万人次,其中培训村党支部书记8.8万人次。特别是2006年,自治区党委决定:“十一五”期间,每年拿出10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各地党校建设,并对全区1710名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进行了一次轮训;2006-2007年,对全区近9000名村党支部书记进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题培训。各地对村委会主任也进行了轮训。开展如此大规模的轮训乡村干部,这是新疆解放以来没有过的。1999年以来,共安排3700余名艰苦边远、经济发展滞后的南疆四地州乡镇少数民族干部,到北疆和生产建设兵团进行为期两年的挂职锻炼,成效显著。
——争取国家投资1.9亿元,各地自筹资金3000多万元,为南疆四地州292个实施“4211”工作机制的乡镇新建了办公室、干部宿舍、食堂、澡堂和活动室,极大地改善了乡镇干部的工作生活条件。“十一五”的前三年,全区3025个村级组织无活动场所的问题全部解决。截止2006年底,已新建村办公用房1676个,占建设总数的55.4%。
——“十一五”期间,自治区每年从财政扶贫资金中安排1000万元资金,用于810个集体经济“空壳”村发展集体经济。截止2006年上半年,9个地州共清理无偿经营村集体土地39.31万亩,清收拖欠集体款1.15亿元,并全部退还给村集体。全面推行“村财乡管县监督”财务管理长效机制,确保集体资金、资产保值增值。全区有542个乡镇在6332个村实行了“村财乡管县监督”的财务管理机制,占村总数的71.5%。截止2005年底,全区当年有收益的村占村总数的76%。
——2005年,全区村干部平均报酬3984元,比税费改革前提高1055元。提高“三老”人员的生活补贴,自治区财政由过去每年900万元增加到现在每年3000万元,使全区52847名农村“三老”人员的平均生活补贴达到1049元。各地还积极探索建立村干部的养老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解除村干部的后顾之忧。目前,有3917个村实行村干部养老保险,2481个村实行村干部人身保险,分别占村干部总数的24.2%和14.8%。
——全面推行少数民族领导干部联系重点清真寺和与宗教人士谈话制度,赋予基层党组织推荐、管理宗教人士的职责。广泛开展文艺、卫生、科技“三下乡”,以及在乡村广泛开展“十个起来”活动,即五星红旗飘起来、广播喇叭响起来、电影电视放起来、学习培训办起来、党员作用强起来、理财生财管起来、十户联防抓起来、新风正气树起来、四室两场用起来、村里文化活动搞起来,用健康向上的文化生活占领农村思想文化阵地。
——制定了《自治区村级组织工作规范》,从制度上理顺村“两委”关系;明确了村委会成员选举程序和候选人条件,充分发挥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村委会选举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在2005年初进行的第六次村委会换届选举中,一次性选举成功比例达91%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