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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新华杯”摄影展开始了

2007年10月17日 12:44:36 稿源: 天山网原创 发表评论 订阅新疆手机报

 自治区新闻出版局、自治区图书报刊发行业协会主办的“新华杯”摄影展迄今已经举办两届,广大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踊跃参与,较好地宣传了新闻出版事业的发展,提升了新闻出版系统文化形象。为迎接和宣传党的十七大,新疆第二届“天山读书节”组委会决定将第三届“新华杯”摄影展将纳入新疆第二届“天山读书节”活动,并计划于今年12月初举办摄影展。

 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决策,以摄影图片的形式,从多个角度展示新疆各阶层各族群众读书求知,学以致用的动人场景,以及新疆文化和新闻出版事业发展给各族人民生活带来的变化,进一步倡导全民阅读,建设学习型社会。

 二、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摄影评审委员会:主办单位:新疆第二届“天山读书节”组委会承办单位:自治区图书报刊发行业协会、自治区新华书店评审委员会:由自治区新闻出版局、自治区摄影家协会和自治区新闻摄影学会有关领导以及新疆资深专业摄影家组成。评委作品不参加评奖,以保证评选的公正性。

 三、摄影作品征集对象:全区范围的专业摄影人员、新闻记者和摄影爱好者。重点向新闻出版系统单位如报刊社、出版社、新华书店等单位征集。欢迎社会群众踊跃参与。

 四、参展作品要求: 1、以“倡导全民阅读,建设和谐新疆”为主题,反映新疆社会各阶层各族群众热爱学习,购书、读书、藏书、用书的动人场景。所有作品要与“书”、“书店”有关,内容健康向上,具有一定的思想性、艺术性和时代特征。 2、作品分新闻类和艺术类两种类型,要求必须是2006年以后的原创作品(已经入选前两届“新华杯”摄影展的作品不再参选),胶片和数码摄影作品均可。 3、参选作品规格要求为7寸照片,注明作品题目(新闻类照片应附新闻内容)、作者姓名、作者工作单位和详细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送选时不要求附带底片,但作者须存有原片底片,以便中选后放大参展。数码照片在送选作品的同时须将数码作品通过互联网邮箱发至:xhsb924@126.com

 

4、投稿方式:
    A天山网开发论坛-新疆摄影人-纪实http://club.xjts.cn/bbs/forumdisplay.php?fid=181
标题注明"天山读书节"或"新华杯"字样.
(此方式为最优方式,邮箱稿件将转贴到这儿)
        B次优方式:    邮箱发至:xhsb924@126.com
      C 邮寄-----地址:乌鲁木齐市解放南路346号,天山读书节组委会办公室(信封左下角注明:“新华杯”摄影展),邮编830001。

联系电话:0991-2824592,8521355

    5、投稿时间从9月中下旬开始,截止时间2007年11月30日。
 

五、作品展览: 1、全部来稿经评委会挑选出100幅左右予以统一放大制作装框展览。放大需作者提供底片(也可以自行放大后送展),底片由专人保管,用完后及时归还,决不丢失。 2、入选的照片将择优陆续在天山网、《新疆新闻出版》杂志刊载。 3、被选中的照片一律不退,所有来稿的样片及放大片均由承办单位留存,已备今后展览及出版使用。 4、展览时间12月初,作为我区新闻出版向十七大的献礼。

六、作品评奖:由本届摄影展评审委员会在选定展出的照片中进一步评定奖项,并统一颁发证书及奖金。

  一等奖 3名 奖励作者现金1000元

  二等奖 5名 奖励作者现金500元

  三等奖 10名 奖励作者现金300元

  优秀奖 20名 奖励作者100元图书同时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由组委会向获奖单位颁发奖牌。

新疆第二届“天山读书节”组委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图书报刊发行业协会

二oo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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