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讯(通讯员王黎亮报道)12月11日,鄯善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联合执法检查组在对城区丰达面粉厂进行执法检查中发现,该面粉厂生产的面粉涉嫌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及食品安全QS标志,现场查处违法生产的面粉80袋,违法使用的包装袋20个,货值5000元,执法人员当即将该批面粉及包装物进行了异地扣押,并对该案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为巩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近日,鄯善县组织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联合执法检查组对辖区内各行业、企业和商贸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共检查商业网点27个,检查中发现个别经营者在生产和市场经营方面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园艺场有销售羊肉未检疫现象、乡镇食杂店建立台帐不规范,餐饮企业进货记录不全。
2、丰达面粉加工厂兑换面粉冒用其他企业包装袋。
3、兴隆蔬菜批发市场和蔬菜生产基地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工作尚未开展,属于监管盲区。
4、鄯善东巴扎牛羊肉屠宰市场没有取得定点屠宰企业资格。
5、二小、育才学校周围食杂店未建立进货索证制度和台帐,豆腐加工店存在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经营现象。
6、连木沁一药店未建立进货记录。
对以上存在问题的单位,相关执法部门依法对其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