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桂鱼300块,这可真是“贵”鱼呀
天山网讯(记者王晶 王敏报道)订餐时,一条桂鱼是每斤90元,过了3天买单时却变成了一条不知多少钱也不知有多重的桂鱼,后经核实,一条清蒸桂鱼餐厅竟多收了消费者115元。
为了给姑父过60大寿,姜先生提前三天到位于乌鲁木齐黄河路的一家酒店预订了一桌佳肴。选好了环境幽雅的包厢,精心点好了生日当天要吃的菜,其中只有姜先生点的桂鱼价格不能确定,预订当天,服务员告诉姜先生,当天桂鱼的价格是每斤90元。
虽然其它的菜品价格不变,但是桂鱼要按照用餐当天的价格收取。姜先生认为虽然桂鱼的价格是每天都有可能变化,但是再过三天来吃,也不会贵的太离谱。不算桂鱼的费用,姜先生总共点了450元的菜品。交了100元的预订押金后,就等着生日当天来消费了。
2月16日,姜先生姑父的60大寿的日子到了,亲朋好友给姜先生的姑父过了一个美满的生日。用餐后姜先生到酒店的收银台结账时,一看账单竟然是800元,只是比预订时多加了一道50元的主食,怎么会多出这些钱?姜先生正纳闷时,再一看消费的详细单据,清蒸桂鱼300元。
这时姜先生才回想起来,服务员在上菜之前没有让他们看所吃桂鱼的重量,更没有告诉他生日当天桂鱼每斤的售价。可是姜先生估计他们吃的桂鱼也就两斤多一点,也没有感觉到海鲜在这三天里涨价的幅度很大,这300元肯定是多收了。
为了不给姑父的生日扫兴,姜先生就付了800元。回到家后,姜先生认为消费者应该享有一定的知情权,在用餐前服务员没有告诉姜先生桂鱼的重量和价格,是酒店方没有尽到责任。姜先生便向12315进行反映,工商部门经调查了解,根据《消法》的有关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该酒店承认了乱收费的情况,给姜先生退还了多收的115元并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