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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经验:坚持推进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2008年03月04日 11:30:28 稿源: 新华网 评论 订阅新疆手机报

    坚持推进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加强人民政协的“三化”建设,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保障。通过“三化”建设,使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各项工作建立起相应的规章制度,各个环节都按步骤、按程序开展,可以有效避免政协工作的盲目性和随意性,更好地发挥人民政协的特点和优势。

    推进政协的“三化”建设,必须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全局出发,将人民政协的制度建设纳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总体布局加以推进,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政协章程,切实提高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成效;必须立足政协事业实践,认真分析和研究政协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使人民政协的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富有成效;

    必须注重总结经验,对实践中形成的好的做法和经验,加以归纳、提炼,上升为规范,上升为制度,更好地指导和推动人民政协工作。制度建设关系人民政协事业的长远发展。只有不断加强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人民政协事业才能持续健康发展,才能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更好地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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