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新华社记者李学仁摄

3月1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新华社记者李学仁摄
新华网北京3月10日电(记者 朱薇)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突出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落实便民措施方便群众诉讼、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这些司法改革举措因紧扣民生而在今年的“两高”报告中显得格外注目,“民生司法”不仅让百姓对司法改革有了切身体会,更坚定了百姓依法维权的信心。
目前,“信访不信法”“找法院不如找领导”等思想,在部分权益受损群众心中依然存在。他们青睐信访等非法律途径,诉讼成本较高、程序复杂、时间漫长等“诉累”问题,是主要原因。如何引导群众依法维权、让群众依法维权成本更低、效率更高、效果更好,成为我国司法改革的现实课题。
5年来,最高人民法院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制定了一系列司法利民、护民、便民措施,在促进社会和谐上成效显著。如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简易民事程序速裁案件1496万件,全部案件审限内结案率达到96.06%;在落实便民措施方便群众诉讼上,全国共设立巡回审判点11220个,6941个人民法庭实现了直接立案;对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及时提供司法救助,共救助127万人次,缓、减、免交诉讼费54.8亿元。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既是政府施政的一个原则,也是司法改革的根本方向。今年的“两高”报告释放出的“民生司法”信号顺应时代要求,符合人民意愿。期待“民生司法”进一步发展,不仅在司法工作中强化服务职能,而且在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上发挥作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