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来,乌鲁木齐流传着东山公墓要“整体搬迁”的消息,请问,东山公墓是否要搬迁? 东山公墓负责人(以下简称公墓负责人):确实有这样的消息在社会上流传,甚至还有东山公墓要“搬迁到某某公墓”、东山公墓“已经埋葬30万具遗体,只剩70亩地,已经无地可用”等传说。这是人为编造出来的谣传,请不要听信这些流言,更不要继续传播。如果还有疑问,请向上级主管部门(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咨询,电话:4634439。
东山公墓是我市唯一的政府划定非穆斯林公墓,已有150多年的历史。20世纪50年代,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纳入民政部门管理,定名为:东山公墓,1990年12月12日颁布的《乌鲁木齐市殡葬管理暂行办法》以法规的形式予以确认。到1999年12月27日《乌鲁木齐市殡葬管理条例》颁布施行,东山公墓关闭遗体土葬业务为止,东山公墓共建土葬坟墓约10万座。2001年5月24日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强殡葬用地管理的通告》,进一步确认东山公墓为我市唯一的政府划定非穆斯林公墓。
东山公墓与水磨沟风景区一路之隔,大片的荒土坟冢严重影响了水磨沟风景区的开发建设和周边地区的环境。水磨沟区委、区政府于1993年提出了绿化改造东山公墓的建议,得到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采纳。成立了由市建委牵头的东山公墓绿化改造领导小组,东山公墓绿化工程正式开始。经过几年的努力,已经绿化改造旧墓地 900亩,迁坟3万座,建起了一座初具园林化规模的骨灰墓园,不仅满足了人民群众安葬骨灰的服务需求,而且改善了局部地区的环境。
2004年,根据市政府和天山区政府关于城市规划建设的总体部署,重新制定了东山公墓绿化改造总体规划方案,报经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总体规划方案计划投入1亿元资金,用8年时间,分三期工程将东山公墓建设成为集祭拜追思、人文艺术、文化历史、自然景观、休闲观光、爱国主义教育为一体的绿色山地生态陵园。一期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市发改委批准立项,于2004年底动工,主要建设项目将于2006年底完成。整个工程完成后,东山公墓将与水磨沟风景区和正在建设的天山区东部山丘地带生态绿化工程一起,共同形成我市东南部地区最大的生态绿化景观带。希望公墓同行都能够自觉贯彻执行殡葬法规,遵守基本的行业经营规则,依法开展服务工作,共同为市民群众服务、为城市现代化建设大目标服务。
记者:作为国有殡葬事业单位的负责人,您如何认识和对待近年来乌鲁木齐地区出现的公墓行业竞争? 公墓负责人:当前,乌鲁木齐地区出现的公墓行业激烈竞争是正常现象,但也存在不正常的问题。说它正常,一是竞争说明殡葬服务行业由民政部门独家经营的局面已经被打破,各种经济成分进入殡葬服务行业,给殡葬行业注入新的活力,有利于殡葬行业的发展;二是竞争必然促进全行业服务水平和质量的提高,受益的是人民群众,是大好事。说它不正常,指的是殡葬行业尤其是公墓管理、营销中存在的问题。比如:建设公墓必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利用外资建设殡葬设施(含骨灰公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审批”,是国家、自治区和乌鲁木齐市殡葬法规明确规定的,而我们这里却在争论“谁有公墓审批权”的问题,有的单位未按上述程序依法批准就擅自兴建公墓。预售公墓(墓穴)是严重的违规行为,我们这里有的公墓却把骨灰公墓混同于一般商品,以增值为诱饵,欺骗群众,大量预售墓穴,借以筹集公墓建设资金等。
正常的行业竞争,不论多激烈,都是行业发展和进步的促进剂;不正常的行业竞争,即使不激烈,都会影响行业的发展和进步,最终损害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甚至影响社会稳定。比如:预售公墓(墓穴)是被明令禁止的销售行为。有的公墓视国家规定于不顾,为了一己利益,大量预售还停留在规划图纸上的墓穴,甚至为一个家庭预售几个墓穴。这种行为不仅严重扰乱了公墓管理秩序,浪费了宝贵的土地资源,败坏了行业风气,同时,必然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给社会稳定留下隐患。
试想,如果各公墓竞相预售墓穴,市民竞相购买“活人墓”,这对有限的土地资源是一种多么大的浪费,我们给子孙后代留下大量的空置墓穴,将来如何面对子孙,现在又如何建设园林城市、宜居城市?我国家庭平均每20——30年办一起丧事,一个家庭购买几个墓穴,要多少年才能用完,数十年后使用时,那个墓穴是个什么样子?随着殡葬管理的加强,预售的墓穴不能转让,墓穴“升值”无望,市民的合法权益如何保障?
正常的行业竞争是依法竞争、规范竞争。诸如:发布不实广告,误导群众;伪造上访信件,诋毁同行,欺骗政府,蒙蔽群众;违反基本的行业经营规则,进入其他服务单位强行宣传、强拉客户;盗用他人单位名称、伪造他人单位印章,发布虚假“迁坟通知”等行为,不是正常的行业竞争,甚至不是“竞争”。东山公墓欢迎并积极参与正常的行业竞争,愿意应对行业竞争,接受同行挑战,通过行业竞争,达到共同发展、共同提高的目的。希望通过行业竞争,学习同行的先进管理经验,促进国有殡葬事业的发展,更好地为全市人民服务。
记者:最近,社会上有一些公墓营销人员声称自己是东山公墓的中介(代销)服务机构,还有的说自己受东山公墓委托进行公墓销售。请问,是否有这种情况? 公墓负责人:不存在这种情况。一、为了减少中间环节,维护市民群众的利益,东山公墓所有服务和销售活动都采取直接服务、直接销售的方式进行。所有服务、销售人员都是本公墓工作人员,均持有统一的工号标识,从未与任何中介机构签署过中介协议,也从未委托任何个人代销墓穴。
二、东山公墓所有服务收费都在东山公墓业务接待室进行,收费凭证使用全疆统一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并附有服务项目清单。
三、据我了解,不但东山公墓没有委托中介机构或委托个人销售,市殡葬管理处所属的其它服务单位:市殡仪馆、市第二殡仪馆、市殡仪服务中心、市穆斯林殡仪馆都不存在这种情况。市民群众如有疑问,请拨打东山公墓业务电话8824280、8824246查询,或者拨打市殡葬管理处监督电话8524285查询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