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论坛

专题>>杂志>>今日新疆>>2008 03上半月刊

通报典型案件 警示教育众人

http://www.tianshannet.com  2008年04月12日 13:05:36 天山网  订阅新疆手机报
已有 评论 发表评论   背景色
 
 
 
 
 
 
 
文字大小

    1月30日,自治区召开查处商业贿赂典型案件第二次通报会,通报了2006年以来全区查处的19起商业贿赂典型案件。

    自党中央、国务院作出治理商业贿赂重大决策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坚决贯彻中央的部署,在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同时,严肃查处了一批商业贿赂典型案件,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此次通报的19起商业贿赂典型案件,涉及多个领域和行业,及时对这些典型案件进行通报并曝光,不仅使从事商业活动的人员受到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增强广大经营人员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而且还可以发现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总结经验教训,有利于从源头上惩治和预防腐败。

    通报指出,19起案件是2006年以来自治区从已查处的众多案件中筛选出来的比较典型的商业贿赂案件。案件所涉及的领域比较广泛,涉案人大多担任领导职务,这些情况表明,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无视党纪政纪,利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以权谋私,知法犯法,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形象,违背了公平竞争的市场原则,对这些违法犯罪行为,必须予以严惩,决不手软。

    通报要求,当前要重点查办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工程建设和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金融等重点领域和重点方面的案件;严肃查处国家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审批权、执法权和司法权在商业活动中搞官商勾结、索贿受贿的案件;坚决打击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给国家,社会造成重大损失的违法犯罪行为;严肃查处行贿行为,依法惩治行贿犯罪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各部门要把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专项治理的重点,督促各级执法执纪机关认真受理投诉举报,排查案件线索,突出办案重点,着力查处重点领域案件和涉及国家公务员的案件,同时选择一批重大典型案件,实行挂牌督办;要进一步完善案件通报、联席会议、协查等制度,强化查办案件的整体功能。

    自治区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要求各级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要加大工作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强化工作措施,切实解决自查自纠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查处各类商业贿赂案件,保持对违法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深化体制改革,不断完善防治商业贿赂制度;继续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治理商业贿赂对策。

    自治区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通报的19起商业贿赂典型案件是:

    一、阿不都肉苏里·斯拉木受贿、贪污、挪用公款案。被告人阿不都肉苏里·斯拉木在担任昭苏县交通局局长期间,在交通局向外承包工程、招标、支付工程款的过程中,多次以借款为名向工程承包商索要现金9.7万元,贪污61270元,挪用公款205142.13元,数罪并罚,昭苏县法院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5万元,对其非法所得的363412.13元予以追缴,上交国库。

    二、董金生受贿、贪污案。被告人董金生在担任乌鲁木齐市城市房屋拆迁建设处处长期间,利用负责拆除项目的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15万元,伙同他人共同及单独侵吞国有财产3963308.5元,2006年12月18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作者:辛纪轩
收藏此页 打印此页 稿源: 今日新疆 责编: zhangyaqing
网友评论 (以下网友留言不代表本网观点)
昵称 匿名发表
内容 查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