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道德模范候选人公示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充分发挥道德模范的引领作用,大力弘扬社会正气,自治区文明办、自治区总工会、自治区团委、自治区妇联、自治区民(宗)委、新疆日报社、新疆人民广播电台、新疆电视台联合举办了自治区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经全区各地群众踊跃提名,各地州市、各部门推荐评选活动办公室推荐上报,自治区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确定40位自治区道德模范候选人。2007年已当选的全国道德模范刘玉莲、艾尼•居买尔和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庄仕华、阿布力孜•努来克、王建贞、李金昌、吾拉音•赛甫、宫立辉、梅莲、闻守国即为自治区道德模范,不再公示和参与投票。
为广泛征求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意见,自治区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今天在新疆日报、天山网、新疆新闻在线网刊登候选人的简要事迹,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同时刊登自治区道德模范选票、投票规则,接受公众投票。公示和投票从即日起到2008年5月20日止。对候选人若有意见,可在规定时间内向组委会办公室反映,通信地址:乌鲁木齐市健康路2号自治区文明办综合处,邮编:830003;电话:0991—2391881、2398004;电子邮箱:daodemofan@163.com。
自治区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2008年5月5日
自治区道德模范评选投票规则
1.候选人代码由英文大写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成,其中,字母A、B、C、D、E、F代表道德模范的类别,数字(如:1-6)代表候选人序号,候选人以姓氏笔画排序。
2.所选候选人不超过每类的半数,每张选票不超过20人,否则选票无效。
3.填写选票时,用碳素笔或圆珠笔将所选候选人序号后面的“○”涂黑。选票可复印,复印的选票必须与原票大小一致,不得缩放,涂黑后再复印无效。
4. 选票请寄至:乌鲁木齐市团结路84号新疆人民广播电台新闻部“自治区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办公室”,邮编:830044。
5. 投票截止时间:选票在5月20日前(含20日)寄到有效,过期无效。
6.网络投票时间为5月5日10:00至5月20日24:00,网民可以登录天山网(www.xjts.cn)或新疆新闻在线网(www.xjbs.com.cn),进入“自治区道德模范”评选专题参加投票。每个IP地址每天限投50次,在投票过程中,不显示候选人得票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