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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道德模范评选投票规则

http://www.tianshannet.com  2008年05月05日 10:27:48 天山网  订阅新疆手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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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候选人代码由英文大写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成,其中,字母A、B、C、D、E、F代表道德模范的类别,数字(如:1-6)代表候选人序号,候选人以姓氏笔画排序。

2.所选候选人不超过每类的半数,每张选票不超过20人,否则选票无效。

3.填写选票时,用碳素笔或圆珠笔将所选候选人序号后面的“○”涂黑。选票可复印,复印的选票必须与原票大小一致,不得缩放,涂黑后再复印无效。

4. 选票请寄至:乌鲁木齐市团结路84号新疆人民广播电台新闻部“自治区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办公室”,邮编:830044。

5. 投票截止时间:选票在5月20日前(含20日)寄到有效,过期无效。

6.网络投票时间为5月5日10:00至5月20日24:00,网民可以登录天山网(www.xjts.cn)或新疆新闻在线网(www.xjbs.com.cn),进入“自治区道德模范”评选专题参加投票。每个IP地址每天限投50次,在投票过程中,不显示候选人得票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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