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自治区在乌鲁木齐召开首次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座谈会。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符强参加座谈会。他强调,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必须突出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一重点,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注重预防、注重制度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努力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统筹推进,不断提高整体工作水平。
近年来,高校等单位已成为案件多发的新领域,今年中央纪委就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在今年3、4月间,自治区纪委会同自治区教育工委和纪工委组成调研组,符强先后到新疆大学、新疆师范大学等单位,对部分高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座谈会上,自治区教育工委和六所高校领导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会议深入分析了我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形势,研究探讨了进一步做好高校反腐倡廉工作的措施,不断推进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促进我区高等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利条件和坚强保障。
符强指出,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是科学发展高教事业、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全面推进新时期高校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新形势下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现实需要,同时,对于全区反腐倡廉建设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符强强调,各高校要进一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宣传、组织等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共同参与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格局,注意区分对象,突出重点,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校本级和二级学院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防范腐败问题的发生;各高校要针对当前反腐倡廉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及时堵塞漏洞;要以高校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为重点,认真落实好党内监督条例规定的各项监督制度,加大对招生收费、基建工程、财务管理、物资设备和图书教材采购及科研经费使用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继续实行各项审计,通过多种形式公开审计结果。各高校党委要进一步加强对办案工作的领导,继续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加强高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各高校党组织要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把遵守政治纪律的监督作为第一位的监督,确保高校成为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的坚强阵地。 (朱振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