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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工作要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

http://www.tianshannet.com  2008年06月20日 10:35:00 天山网  订阅新疆手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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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强调,“把组织部门建设成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模范部门,把组工干部队伍建设成为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过硬队伍”,这为我们今后全面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出色完成组织工作任务指明了方向,组织工作要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

    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要坚持以学习提高为先导

    组织部门在新的历史时期,要很好完成所肩负的历史使命,一个重要途径就是要加强学习。

    要在学习中提高综合能力素质。组织工作水平的提高是通过各级组织部门和广大组工干部不断提高能力、增强素质实现的。组工干部认真学习钻研组织工作政策法规,熟练掌握和严格执行干部工作、组织工作的各项规定。要开展培养“多面手”工作,根据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引导组工干部加强对市场经济、社会管理、法律、科技、历史等知识学习,不断更新知识和优化知识结构,业务素质上实现由熟悉单一业务技能向精通多业务技能转变。要深入开展社会调研活动,促使全体组工干部认真分析研究新形势下组织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矛盾,准确把握组织工作的新规律,不断提高推进组织工作创新的能力。

    在学习中加强党性修养。组织部门要将加强党性修养作为保持奋发有为精神状态的基本要求狠抓落实,要强化理论武装,组工干部要系统、深入地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强化全局观念,把加强党性修养变为自觉意识和实际行动,为不断推进组织部门自身建设和提高组织工作水平作出积极贡献。

    学习中强化创新理念。组工干部在学习提高中创新思想观念,转换思维方式,不断适应新时期组织工作的需要。因此,要在组织部门大力倡导和树立为中心任务、为基层群众、为党员干部服务以及民主开放、公平公正、效率效益等新的理念,以理念创新带动工作创新,使组织部门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组织工作始终做到与时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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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育清
收藏此页 打印此页 稿源: 今日新疆 责编: 实习生 张亚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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