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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3岁的马春禄曾经是一名军人,1976年入伍来到新疆,1980年走进了法院,成了一名法官,现任伊犁州人民法院纪检组长。
马春禄常说,既然天平的徽章挂在我们胸前,它就绝不仅是一种装饰,而更是一种警示,提醒我们应该时刻牢记天平的特性,努力保持立党为公、执纪为民的高尚情操。正是这种信念,让马春禄充满一身正气,赢得了广大群众的尊敬和爱戴,他于1990年荣获全国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2002年荣获全国纪检监察先进工作者,2004年荣获全国法院系统纪检监察先进工作者。2007年在他坚持不懈地努力下,州法院纪检组被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
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往往能体现出一名纪检干部的能力和水平。马春禄在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时,曾不止一次遇到形形色色的考验。他作为州法院的纪检组长,军旅生涯和纪检干部的职业使他养成了一丝不苟、秉公执纪、坚持原则,敢于碰硬的工作作风。自2002年至今,经他查处、督办、协办的案件就达74件。
涉案人左某长期未被收监就是他参与的一起比较有影响的案件。左某因故意伤害罪而被起诉,该案在二审审理期间,被告左某因病需住院治疗,由二审案件承办人提出申请,主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签发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但由于当时工作交接的原因,被告左某自1992年2月取保候审之日起至2004年6月16日一直未被收监。受害人家属得知后非常悲愤,将此事举报到州政法委,要求严查此案、严惩凶手。此事还惊动了自治区党委,组成了专案组调查此事。州政法委的领导也高度重视,指示州法院要彻底查清此案。马春禄在接到政法委的指示后,没有丝毫犹豫,亲自找有关人员谈话,积极配合专案组的调查工作,协助包案领导落实案件事实。其实,此案涉及到的5名法官均是马春禄的老领导、老同事,大家平日里相处地非常融洽。现在要对他们进行调查,面对面地核实每一个环节,马春禄心里很不是滋味,而那些涉案同志也不理解,认为自己没有徇私枉法,不应该受到如此的待遇,因此对马春禄产生了抵触情绪。可是纪检组长的职责和使命容不得他为自己做任何考虑,他义无反顾地投入到调查核实的工作中。经过调查,查明此案是因工作失误、责任心不强造成的,最终包括州法院副院长等5名涉案法官均被给予处分。
多年的纪检监察工作实践,使马春禄练就了一身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的过硬本领。无论违法违纪人员的手段多么诡秘,他总能从举报人举报的情况和当事人反映的情况中找到涉案的线索。新源县法院的出纳古某挪用公款一案比较复杂,在新源县法院将其情况上报州法院纪检组后,马春禄及时认真审核上报材料,并亲自到新源县布置调查的措施和参与调查取证工作。在他和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查清了古某挪用公款的事实,并取得了充分的证据,最终古某因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纪检监察工作不仅仅要惩处违法违纪者,还要保护好党员干部,同时还要善于发现苗头性的问题,做到未雨绸缪,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这是马春禄多年从事纪检工作的深刻体会。
2002至2003年,州法院多次收到检举揭发特克斯县法院纪检干部董亚明的信件,指称董亚明违法违纪,收礼受贿。院党组非常重视,指派马春禄会同县纪委对此案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马春禄和县纪委的同志走访50余人次,调查结果证明董亚明是一个两袖清风的好干部。调查结束后,马春禄及时在县法院的干部大会上公布了调查结果,还了董亚明同志一个清白。
在调查当事人反映州法院民三庭法官胡某收受五万元贿赂的一案中,马春禄接到情况反映后感到事态严重,立即着手进行调查,及时到当事人所在的村委会及该当事人委托的代理人处进行调查了解,查阅村委会的账目,先后多次对涉案人员进行调查访问,核实案件的每一个细节,对案件进行了全面查实。最终认定该案是少数律师的个人行为,法院和承办人员均不知情,案件承办人员也无违纪行为。马春禄提出要通过组织渠道对此案予以澄清,并及时向律师管理部门反映情况,建议加强对律师行为的监督。通过对该案的查处,对预防律师与法院的不正当关系起到了一定的警示作用。
“清清白白为政,堂堂正正做人,勤勤恳恳干事”是马春禄在工作和生活中恪守三条原则。他十分注意加强自身的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党性修养,强化廉洁自律意识。他处处为做出表率,凡要求其他干部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要求其他干部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他时常提醒自己和州法院的干部:地位和权力是党和人民给的,要自觉地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作为纪检组长,他从不搞特殊,特别注重自身的道德修养,无论在家、在单位,还是在社会,处处谦虚谨慎,从不炫耀张扬,从不接受当事人或者代理人任何理由的宴请和礼品,从不因为自己的亲戚朋友的有案件在法院,就向办案人打招呼,要求开绿灯,对有些领导干部向他施加压力的案件,他总是严词回绝,并要求办案人员依法办案,维护法律的尊严。
法官胸前挂着的天平徽章,象征着法官的职业操守。马春禄用自己的行为捍卫了天平的荣誉,也为自己书写了精彩的人生。
天平,在马春禄面前没有失衡。
作者:马耀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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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如歌”征文活动
时间:5月10日---9月10日
文体:通讯、散文、纪实、新闻故事、小报告文学、回忆录等。文章标题自拟,文字一般不超过2000字。
主题:纪念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和重建30周年进一步坚定广大干部群众对反腐败斗争必胜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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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8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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