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是借钱买证券,证券公司借款给客户购买证券,客户到期偿还本息,客户向证券公司融资买进证券称为“买空”;融券是借证券来卖,然后以证券归还,证券公司出借证券给客户出售,客户到期返还相同种类和数量的证券并支付利息,客户向证券公司融券卖出称为“卖空”。
事实上,自2006年《证券公司融资融券试点管理办法》出台以来,市场各方就开始积极备战融资融券。今年4月23日,国务院通过《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这两个条例是针对证券公司的规范制度。仅仅一天之后,证监会就表示,将按照市场实际需求情况,适时、有步骤地安排和推进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
证券分析师认为,融资融券的推出对国内证券市场将产生积极的作用。一是可以为投资者提供融资,必然给证券市场带来新的资金增量,这会对证券市场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二是融资融券有明显的活跃交易的作用,以及完善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融资交易者是市场上最活跃的、最能发掘市场机会的部分,对市场合理定价、对信息的快速反应将起促进作用。另外,融资融券的引入为投资者提供了新的盈利模式,融资使投资者可以在投资中借助杠杆,而融券可以使投资者在市场下跌的时候也能实现盈利。
同时应该看到,融资融券本身是利用资金杠杆的一种操作,在理论上它是会放大风险的,因此融资融券必须在严格规范的条件下进行,要受到相关制度的制约。否则,风险无法控制,这无论对提供融资融券服务的券商,还是接受融资融券服务的客户,都会有伤害的。 摘自《文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