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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防体系之“五性”

http://www.tianshannet.com  2008年07月16日 16:48:49 天山网  订阅新疆手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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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明确指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坚定不移地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这个惩防体系工作规划中具有鲜明的五个特性:

    一是科学性。反腐倡廉建设的提出,充分体现了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党的建设的新视野,是反腐倡廉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要求我们必须自觉地按照客观规律办事,更加科学地判断反腐倡廉的现状和走势,更加科学地确定工作思路,更加科学地调配资源和力量,更加科学地设置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体制、机制。

    二是长期性。将反腐倡廉定位为“建设”,充分表明了我们党对反腐败斗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清醒认识,有利于统一全党的思想,把反腐倡廉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常抓不懈,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保证。

    三是规划性。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我们党逐步认识到反腐倡廉建设必须统筹规划、整体推进。2005年1月,中央颁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2005年10月,自治区出台了全面落实中央惩防体系建设实施纲要的《贯彻意见》。日前,中央又颁布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目的都是对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提出系统化、具体化的任务和措施,一步一个脚印地扎实推进。这些都充分表明,我们党正在把反腐倡廉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向前推进。

    四是系统性。近年来,在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各部门将反腐倡廉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用改革的思路和发展的办法解决腐败问题,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将反腐倡廉定位为“建设”,有利于各级党委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的政治责任。也有利于调动各地各部门抓反腐倡廉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协调配合、相互促进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全党动手抓反腐倡廉的良好局面。

    五是稳定性。近年来,我们党坚持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围绕人、财、物管理使用等关键环节,不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不断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反腐倡廉建设的提出,有利于树立制度反腐的理念,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制度建设在反腐倡廉中的作用。

作者:边硕星
收藏此页 打印此页 稿源: 今日新疆 责编: 实习生 张亚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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